一、项目编号:
BZGY2025CG024
二、项目名称:
******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淮河西路454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伍拾柒万捌仟元整每年(578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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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学校教职工******学校食堂共两************学校统一提供。
******学校要求定时提供早中晚餐服务、******消防安全责任。早餐提供:主食(汤面、炒面、蛋炒饭、包子、馒头、花卷等不少于12种),副食(稀饭、鸡蛋、四个小菜);中晚餐提供:备选菜数量不少于8个品种,荤******学校同意后方可公布菜谱。食堂范围内禁止收取现金。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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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春媛、张建、邵燕、汪颖玲、欧洪流、张翔、刘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收取费用10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3月4日
3.开标日期:2025年3月25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①******公安局、交管大队食堂餐饮服务合同(******法院食堂餐饮服务合同(2021年5月31日)
******************************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7月13日)
7.项目负责人:潘成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JNCP******9)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5年4月8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学
地 址:亳州市涡阳县胜利东路2号
联系方式:刘磊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张宇 0558-******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宇
电 话:0558-****** ******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分项报价表
3.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4.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5.中小企业声明函
1.采购文件.pdf
2.分项报价表.pdf
3.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docx
4.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docx
5.中小企业声明函.pdf